2023年3月,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陆续收到以刘某及a建设公司为被告的立案申请,均是参与建设某项目工程的工人追索劳务工资。为集中化解矛盾纠纷,立案人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基础上,将该批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,并提醒已提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通知其他工友尽快准备材料、参与集中调解。最终,该批劳务纠纷共计30余人提交材料,诉讼标的额最小的800余元,最高的2万余元。
4月17日,祥符区法院联合区总工会、区检察院、当地镇政府对该批劳务纠纷进行集中调解。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孙照君,区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李莉,诉调对接中心主任李军,市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部长燕飞宇、区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李豫奎、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等参加集中调解,区检察院对调解过程进行见证、监督。
调解现场,原告方表示,工人都是跟随刘某丈夫在某项目干活,后刘某丈夫突发疾病去世,项目转至刘某承包。工程结束后,由于a建设公司未结清工程款,被告刘某无法支付工人工钱,原告工资一直被拖欠。被告a建设公司表示,由于刘某及其丈夫承包的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一定问题,材料、人工浪费巨大,项目管理混乱,上报数据多变,且刘某不肯配合,因此公司暂停向刘某支付工程款。公司本着对劳动者负责的态度,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,在当地镇政府的协调下,项目部也正在积极统计相关工程款项。被告刘某未到场参加调解。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,协助双方核对记工单据、理清欠款明细。a建设公司表示,可以基于社会责任垫付农民工工资,但由于刘某项目管理问题,垫付工资存在超额支付的可能,保留后续向刘某追偿的权利。最终,原告方撤回对刘某的起诉,与a建设公司当场达成调解协议。
此次涉农民工劳务纠纷集中调解,实现府院联动,充分发挥“法院+工会”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职能作用,不仅加强司法调解与“总对总”工会组织调解的协作,还通过程序衔接、资源整合、信息共享实现劳资纠纷解决主体多元化、方式社会化、工作规范化,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劳动劳务关系。(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靳永朝、张亚慧)